9月1日凌晨,乐山城区风雨交加,恒邦双林CBD小区(简称“CBD小区”)沿围墙栽种的绿化树出现不同程度的倾倒,其中一棵树砸中了市民江万明停靠在路边的汽车。
连日来,江万明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嘉悦物业,协商赔偿,结果都吃了闭门羹。9月10日,华西都市报、封面新闻记者来到嘉悦物业办公室,被告知“按照公司要求,我们不赔偿,不接受调解,车主可以起诉”,理由是江万明停车的位置不是停车位,并且风把树吹倒砸中车辆属于天灾。
随后,在柏杨社区居委会的调解下,嘉悦物业只同意支付江万明300元慰问金。
对此,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,风雨吹倒绿化树并非都是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问题,如果物业公司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,那么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赔偿车主相应的损失。
9月10日,记者来到CBD小区,发现小区围墙外沿马路栽种的绿化树高度有10米左右,树干较细,部分树上挂着“树下禁止停车,后果自负”的牌子。江万明介绍,牌子是嘉悦物业在他的车被砸后挂上的。
倾倒的绿化树被修剪了枝桠,但江万明的车仍停在树下,后备箱有刮伤的痕迹,车尾部也有几道细小的划痕。江万明说,9月1日凌晨的风并不是很大,“正常的绿化树根本不会被吹倒,他们那些树就是太高、太细了。”
事发当天凌晨3点左右,江万明接到邻居的电话,说马路旁的树倒了,于是立即出门查看,“看到我的车被刮花了,心想是个小问题,跟小区物业协商,修好就完了,就没有报保险公司。”江万明称,车辆维修费用在850元左右。
事发后,江万明多次找到嘉悦物业,却被告知公司不会处理。“就是不赔偿,不接受调解,车主可以起诉。”9月10日,面对记者的采访,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作出如是回答。理由是:“第一,这个地方是道路不是停车位,车辆属于违规停放;第二,这是天灾,是不可避免、不可抗的。”
在江万明看来,车辆是否违停并不由物业说了算,但小区的树将其车砸坏是事实,物业公司不可能一点责任没有。
9月10日下午3点过,在柏杨社区居委会的协调下,江万明见到了嘉悦物业汪姓工作人员。
在社区的追问下,嘉悦物业承认该绿化树由他们管理,“但树倒下来砸到车,我们没有责任。”该工作人员称,公司考虑到江万明的损失,愿意支付两三百元的慰问金。
最终,在社区的调解下,嘉悦物业支付江万明300元慰问金,余下车损,由江万明承担。
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,风雨吹倒绿化树并非都是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情况。根据民法典规定:“因林木折断、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,在此次事件中,如果物业公司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,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赔偿车主的相应损失。同时,在林小明看来,车主是否违停,不能作为物业免责理由。(华西都市报-封面新闻记者杜卓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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